以史為鑒 開啟未來
歷時八年《武漢地方法治發展史》系列叢書面世
《武漢地方法治發展史》系列叢書。 |
2016年1月,《武漢地方法治發展史》編委會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召開專家咨詢論證會。 |
2016年3月,《武漢地方法治發展史》編委會在杭州召開滬杭專家論證會。 |
2022年9月,《武漢地方法治發展史·公安卷》在市公安局召開專家評審會。 |
2023年2月,《武漢地方法治發展史》首卷出版座談會暨贈書儀式在湖北經濟學院圖書館報告廳舉行。 |
近期,由武漢市法學會、江漢大學主持編撰的《武漢地方法治發展史》系列叢書陸續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發行。該叢書編撰歷時八年,通過對武漢地區3500多年法律制度和法律實施的回顧研究,從中梳理出歷史長河中武漢法治萌芽、生長、發展的脈絡與規律,借鑒歷史,服務現實,開啟未來,助推新時代武漢法治城市建設。
該叢書由通史和專業史兩大系列組成,共12卷,累計字數近500萬字。其中,通史系列從商代盤龍城時代至2018年,分6卷;公安、檢察等專業史系列從1840年鴉片戰爭或1861年漢口開埠至2018年,分6卷。叢書內容豐富,史料翔實,不少是新發掘的鮮見資料,向世人展示了一幅波瀾壯闊、跌宕起伏的武漢法治發展歷史畫卷。
編撰《武漢地方法治發展史》動議于2014年初,由武漢市法學會集思廣益醞釀提出。長達兩年的醞釀確立了研究中的若干關鍵問題,使整個研究工作始終在正確軌道上運行。
圍繞武漢法制史或武漢法治史,先后在武漢、北京、杭州等地,分別邀請數十位法律、法學、政治、地方志、黨史、歷史等學科的專家學者,組織了十多場咨詢論證會。
2014年12月,武漢市法學會、江漢大學聯合向武漢市依法治市(普法)領導小組正式提出關于開展該項研究的報告。12月22日,市依法治市(普法)領導小組批復同意課題立項。隨后,武漢市社會科學工作領導小組將“武漢地方法治發展史”列為2016年社科基金第一批重點課題。武漢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及市委政法委時任主要領導分別批示,認為做好武漢法治史研究,對于促進依法治市、建設法治城市意義重大,要求全市各有關方面大力支持。
課題組在研究方式方法上,注重把握好統一規范與開放創新的關系。在統一大綱的基礎上,不搞規定模板,鼓勵各課題組根據不斷挖掘搜集的資料開展創新研究,取得最新成果。在課題研究團隊和項目主持人選擇方面,更是煞費苦心。2016年4月,通過《光明日報》《長江日報》,分重點課題、一般課題,同時向國內外發布招標公告,得到國內高校和社科研究機構的積極響應。最終確定由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湖北經濟學院、江漢大學、武漢市委黨校等5個研究團隊,分別承擔先秦、秦至唐、宋元明清、晚清、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6個歷史分期的法治發展史研究課題;另外確定12項專題研究課題由其他高校和研究機構的學者分別承擔;同時,根據一些專家和法律實務部門同志關于擴展法治史研究范圍,推動專業部門加強自身專史研究的建議,新增武漢公安史、武漢檢察史、武漢法院史、武漢司法行政史、武漢仲裁史、武漢律師史等專業史課題。
各課題組精誠合作,資源共享,克難攻堅。在充分搜集、占有資料的基礎上,精心編制大綱,專家和業內權威人士反復論證大綱;力求在整體結構、章節內在邏輯、歷史發展脈絡、重大事實不缺失等方面有完整而科學的再現。在形成初稿后,各課題組反復校核史料,邀請專家學者和業內權威人士廣泛征求意見,不斷修改完善。武漢市委黨校課題組承擔的新中國武漢地方法治發展史卷,曾先后邀請多批專家學者從大綱至各章節逐項修改,兩年內提出意見數百條,前后進行20余次大的修改。先秦至清朝部分根據專家學者意見先后做了10余次包括結構、內容方面的修改。武漢公安史卷在搜集數百萬字史料的基礎上反復研究,推敲取舍,先后數易其稿。叢書每一卷大的修改都在數次以上。
法治史編撰全程借智借腦,自始至終邀請國內眾多法學法律專家學者作為學術智力支撐,通過其對課題跟進貼身把脈指導,為編撰質量嚴格把關。2018年12月,武漢市法學會、江漢大學、武漢市委黨校聯合再度赴京,在中央黨校政法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分別召開部分研究成果評審會,對不同歷史時期的部分樣稿進行逐一評審。來自中央黨校政法部,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北京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等各方面的專家學者,對研究的初步成果給予積極評價,對進一步深化課題研究提出具體意見建議,起到了把脈問診、指點迷津的檢視作用。
專家述評
■ 發掘傳承 擇善而用
胡緒鹍
法治是人類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學習借鑒古今中外優秀法治文明成果,不斷豐富和發展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體現社會發展規律的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助力法治武漢、法治中國建設,乃編撰《武漢地方法治發展史》之初心和追求。
編撰地方法治發展史無先例可循,一切均需拓荒探路,從零做起。面對這樣一個浩大的系統工程,只有持續用心用情用力,知難而進,克難而書,始得推進。
編撰過程也是對地方法治發展史不斷深化認識的全新過程。由此追本溯源,“研究我國古代法制傳統和成敗得失,挖掘和傳承中華法律文化精華,汲取營養,擇善而用”,正是編撰《武漢地方法治發展史》的初衷。
“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睆摹段錆h地方法治發展史》中深刻感悟到,良法善治的辯證統一,方能激發社會活力,促進社會進步。晚清重臣張之洞在漢創設的城市公共建設制度、官辦企業制度、教育與文化法律等一系列制度,成為當時全國制度的典范。其身體力行極力推進“善治”,踐行這些“良法”,使武漢成為我國近代工業和近代教育的發祥地之一。《武漢地方法治發展史》記載了武漢治理百年城市痼疾“麻木”的范例:2003年,武漢市委、市政府秉持“依法行政、有情操作”的理念治理城市管理頑疾,受到市民擁護支持,成功解決了城市治理的老大難問題,被譽為全國依法治城的樣板。當然,不同歷史時代“良法善治”的內涵本質和表現形式不盡相同。建設現代化法治城市,不僅應注重制定體現廣大人民意志、符合本地實際和時代要求、可以“護航”“導航”的良法,更應防止“立法如林、執法如零”和簡單粗暴執法。建立高素質的司法執法隊伍,把保障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防范風險。這是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良法善治的客觀要求。
中華文化歷史悠久,中華法治文明博大精深。從某種意義上講,《武漢地方法治發展史》作為一個縮影和窗口,對“挖掘民為邦本、禮法并用、以和為貴、明德慎罰、執法如山等中華傳統法律文化精華,根據時代精神加以轉化,加強研究闡發、公共普及、傳承運用,使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煥發出新的生命力”大有裨益。還有全人類優秀的法治文明成果,都需擇善而為,弘揚光大。尤其令人感慨不已和啟迪深刻的是,法治發展的歷史進程,也是伴隨人類社會從無至有、從不自覺到自覺、從低級到高級,不斷深化認知和實踐的漸進過程;法治社會是人們對法治理想的一種向往和追求,這個過程遠未完結;不同歷史時期、不同經濟基礎、不同社會制度,會呈現不同的法律體系和施治方式;法治發展史反映的時代性、不平衡性和多樣性特征,也是人類社會發展客觀規律的必然反映。《武漢地方法治發展史》是中華法治文明的一部分。我們嘗試立足歷史長河中武漢區域這個點,與讀者共同領略中華法治文明的無限風光,追逐古往今來人們為法治中國、法治社會、法治城市不懈奮斗的足跡。
(作者系武漢市法學會會長 《武漢地方法治發展史》主編)
■ 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城市法”體系
李衛東
中國古代大部分城市是在政府主導下,自上而下建立和發展起來的,城市的法律也以政府管制和治理為主要出發點,通過城市規劃與營造立法、市政管理立法、城市治安管理與防災立法、城市商業與經濟管理立法、城市人口與社會管理立法等,構成一套具有中國特色的“城市法”體系。
城市法治史主要研究法律在城市形成和發展中的作用和地位,城市治理的理念和方式,城市市民的法律意識,市民的權利保障等。城市法治史則更強調城市動態的運行模式,以及各種權力的行使方式和程序。
“法治”是一個動態的概念,加之發展的眼光與視角,因此相對于城市“法制史”,城市“法治發展史”更能全面反映城市治理特色和時代特征。突破“法制”的藩籬,以“法治發展”的視角研究城市,更能全面揭示城市治理和發展的歷史。
歷史經驗表明,城市化過程往往與法治化同步,法治不僅是城市社會治理的最好方式,同時也是城市現代化發展水平的重要參照。在依法治國已成為基本國策的今天,總結和梳理我國城市發展歷史上“法治”建設的成敗得失,對于我們總結歷史經驗,更好地開展法治城市建設有著積極的意義。
首先,認識“法治”在中國城市發展與治理中的功能和作用,有助于從歷史的維度連接傳統法律觀念與現代法治精神。研究一個城市的法治發展狀況和歷史脈絡,不僅能幫助我們更好地認識這座城市的治理方式和精神特質,而且能深刻認識城市法治生長的條件和發展路徑。
其次,可以關照當代城市法治建設。當今我國已經進入新一輪城市化時代,人口、產業以及其他各種要素和資源都迅速向城市聚集,城市也因此成為各類社會矛盾的集聚區和焦點,進而變成國家治理的重心和難點。最好的治理模式是法治,城市治理現代化離不開法治的力量和法治的保障。每座城市都有自己的文化和歷史,有法律運行的實踐經驗和市民對于依法治理的共同認識?!叭魏我环N法治都誕生于地方,每個城市的法治起源都具有或然性。”研究歷史上的城市“法治發展”,就是為了汲取歷史文化資源,促進當代城市法治建設。
最后,可以揭示國家法治與地方法治之間的互動關系。城市作為新思想、先進生產力最集中的區域,不僅是現代法律意識和法治思想最早萌芽的地方,同時還是現代法治最先開始實踐的場所。城市也是地方法治問題最集中的地方,與國家整體法治建設關系最密切。開展城市法治史研究,把國家法治建設過程中各城市“地方性知識”和“地方性經驗”加以總結,構建地方性知識與全國性知識的轉化關系與交流模式,有助于我們充分理解國家法治深層次動因和基礎。
(作者系江漢大學城市研究中心教授 《武漢地方法治發展史》副主編)
■ 拓展中國法律史研究新領域
楊一凡
從城市發展的角度看,武漢地區的城市形成于東漢末年以后,城市發展也經歷了從“雙城對峙”到“三鎮鼎立”,再到“三鎮合一”的歷史過程。盡管歷史上的夏口、武昌、漢口等都是有影響的城市,但武漢真正具有現代城市的功能和特質,是在1861年漢口開埠以后?!段錆h地方法治發展史》以“武漢”為研究空間,是用現代的思維回望古代,但視角是“發展”的。這種寫法,有兩層觀照:
一是古代國家法律與地方立法之間的關系問題,涉及國家與地方法律制度的互動。國家與社會的二元研究,一直是法律史、社會史以及經濟史的研究熱點,這種分野,重在考察國家秩序與基層秩序的傳遞與相互影響。
二是傳統農業社會的法律體系向現代商品社會法律體系的轉變問題,涉及近現代法律的轉型。中國古代法律,特別是吏政、禮制、刑事、民事類法律,受儒家綱常禮教影響頗深,貴賤有等,尊卑有序,倫理色彩濃厚?,F代法律以“權利”為本位,憲法、民法、刑法等法律以“人”為中心。古代農業社會流動性低,呈現“熟人社會”的形態,現代商品社會交易頻繁,“陌生人社會”是主要表現。
這兩個方面,都需要我們將其置于中國歷史長河發展的進程中觀察和剖析。
中國古代的地方立法是伴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立法變革的進程不斷發展完善的。要客觀地揭示古代不同歷史時期地方立法的本相,借鑒其精華古為今用,必須重視地方法律文獻的整理和研究。撰寫地方法律史,無論是對于開拓法史研究,還是挖掘中華法文化的優良傳統,都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武漢作為中國歷史上知名的區域性城市,以及近現代中國最有影響力的城市之一,可以作為一個范例,展示城市地方法律的制定與運行,以及傳統法律體系向現代法律體系的轉變。在《武漢地方法治發展史》中,可以看到早期地方城市中法律,以及漢口開埠以來的城市變化,武昌首義以后地方政治與法治的各種交融,民國時期的市政建設,以及新中國的革新轉變等。
城市法律史的研究,是今后法律史研究的一個嶄新而又不可缺少的領域。加強這一領域的研究,將會繼續為傳統法律向現代法律轉型研究輸送營養,落腳點也在探索中國傳統法律文化、文明規則的現代繼承與融合。
《武漢地方法治發展史》作為研究地方法律史的系列叢書,是中國傳統法文化研究的一項重要成果。它由武漢市法學會、江漢大學主持編撰,歷時8年,旨在通過對武漢地區3500多年法律制度和法律實施進行回顧研究,從中梳理出悠久歷史中的地方法治發展的脈絡與規律。
武漢這座城市,位于長江與漢水交匯處,在九省通衢的地理位置上,近代以來極其重要,可謂人杰地靈。今天,武漢是我國法學研究的重地,法學資源豐厚,培養了大批的法學以及法律人才,為武漢乃至全國法治的發展多有貢獻。撰寫、出版《武漢地方法治發展史》,是武漢法律人為當代中國法學事業和法治建設作出的又一新的貢獻。該叢書作為一部以地方、城市法治發展為主要論述對象的法律史著作,具有開創意義。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 原中國法律史學會會長)
■ 李啟成(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古代城市作為聯系地方的樞紐,一方面承中央朝廷之上,另一方面啟其附屬郭鄉之下,城市法的重要性自不言而喻。武漢法治史的研究是一項非常有價值的學術工作?!段錆h地方法治發展史》從傳統中國城市的演進和職能、傳統中國城市法的演變,通過中西方城市及其法律演變之對比,準確揭示了城市法在城市治理乃至對整個傳統中國治理的功能,進而歸納出它對當代城市法治建設所具有的啟示價值。以規則為中心,歷史性地、去固定模式化地看待法治,充分發掘古人通過規則治理城市的智慧,揭示了國家法治與地方法治之間的互動關系。
■ 付海晏(華中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教授)
近年來,法律史成為學術界關注的重要熱點領域之一,但是從地方法治發展通史視角的研究仍較少,也正是如此,《武漢地方法治發展史》在體例方面即具有較大的創新,不僅僅豐富了地方法治史的研究,對于拓展中國近現代史研究的領域而言,也是極有價值的。叢書研究思路清晰,結構完整,按照時間線索完整地展示了武漢法治發展的歷史,相對于其他類似的通史等研究而言,時間線索上的完整性,也是極具特色的。研究內容極為豐富,比較全面地闡釋了各個階段法治的各層面的豐富內容,尤其是不僅僅注重研究法治的制度、文本,還極為關注具體的司法實踐,尤其是若干典型的案件。
■ 柳正權(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 叢書作者)
《武漢地方法治發展史·仲裁卷》通過對武漢仲裁的歷史還原,使武漢市持續深耕仲裁所積累的寶貴經驗躍然紙上。武漢仲裁的理論與實踐探索具有以小見大的特殊意義,能夠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仲裁破解現有難題和規劃未來路向提供助益與啟示。一是明確功能定位,仲裁是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的要素,要積極融入城鄉社區治理體系,服務于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二是堅持布局科學,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仲裁雖突出中國特色,但并不意味著要與其他國家的仲裁乃至國際仲裁形成涇渭分明之勢,而是要以海納百川的寬闊胸襟借鑒吸收人類仲裁文明的一切優秀文明成果;三是注重文化賡續,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已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事業不可或缺的一種核心要素,中國仲裁的發展要注重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讓自身彰顯出濃厚的歷史底蘊和民族文化特色。
■ 張功(湖北經濟學院法學院教授 叢書作者)
《武漢地方法治發展史》叢書對盤龍城出現至今武漢地方法治狀況做了長時段、全景式描述。叢書是對中國法制史的一次深度研究。“深度”體現有三:一是“法治”主題的提煉;二是對武漢這一特定地理區域的“法治”研究;三是通過法律運行與地方社會發展之關系的動態考察,在“中央法”之外,觀察到“地方法”的實際狀態,呈現出“中央法”的“地方化”特征?!斗ㄖ问贰穮矔⒆阌凇皣摇鐣边@一研究模式,深入分析了“地方政府適用法律”與武漢地方社會發展之間的關系,揭示出地方政府的有效管理在催生武漢由一個縣級政權逐步發展到東南巨鎮的過程,拓展了地方史研究的范圍,深化了武漢地方史研究。
策劃:武漢市法學會、江漢大學
執行:長江日報法治傳播中心
長江日報 - 歷時八年《武漢地方法治發展史》系列叢書面世 http://cjrb.cjn.cn/html/2023-11/08/content_27456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