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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關于部門收支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2017年部門預算總收入?123,95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30,973.67萬元,增長?33.31??%。主要是增加了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和事業收入。
2017年部門預算總支出?123,958?萬元,比2016年年初預算增加?30,973.67萬元,增長?33.31?%。主要是增加了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院士工作站建設、工程訓練中心實訓設備購置、圖書館及教學樓外墻立面改造、六醫院建設專項等一次性項目經費支出。
二、關于部門預算中相關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付的資金。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九)本部門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類科目(項級):
1.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項):反映經國家批準設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各部門所屬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含研究生)的支出。
2.教育支出(類)職業教育(款)高等職業教育(項):反映經國家批準設立的高等職業大學、??坡殬I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 醫療保障(款)其他醫療保障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類)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6.住房保障支出(類) 住房改革支出(款) 提租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的標準,行政事業單位向職工(含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租金補貼。
7.住房保障支出(類) 住房改革支出(款) 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十)“三公”經費:納入財政一般公共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市直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