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合力,江漢大學召開《中國共產黨政治協商工作條例》學習研討會
長江日報大武漢客戶端7月8日訊 今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公布《中國共產黨政治協商工作條例》,在黨內外引起強烈反響。7月8日上午,武漢大學黨內法規研究中心、江漢大學人民政協理論與實踐研究中心,在江漢大學聯合舉辦“《中國共產黨政治協商工作條例》學習研討會”。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武漢理工大學、湖北大學、湖北第二師范學院、江漢大學、武漢市委黨校、武漢市社科院等單位20多位專家學者參加了會議。
江漢大學武漢研究院院長涂文學教授主持會議。他說,《中國共產黨政治協商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中共黨史和政治協商史上一個里程碑式文件,召開學習研討會,就是要探討《條例》公布的重大意義,領會《條例》核心內容和精神實質,貫徹落實《條例》總體要求,從而推動政治協商的理論研究與實踐工作。
在研討會上,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治發展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漢明教授表示,《條例》不僅僅是黨內法規,也是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堅持和加強黨對政治協商工作的領導,提高政治協商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釋放堅持政治協商、堅持大團結大聯合的制度優勢,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凝聚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共同奮斗力量,意義重大而深遠。
研討會現場。 長江日報記者胡義華 攝
全國政協理論研究會常務理事、武漢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宋儉教授交流了學習《條例》的幾點體會。他說,第一,《條例》是中國共產黨出臺的第一部專門規范政治協商工作的黨內法規,這是政治協商走向法治化軌道的一個重要標志。第二,要準確把握政治協商工作的主體、對象。政治協商的主體是中國共產黨,對象是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參加政協的中共以外的各界別。第三,深刻認識中國共產黨政治協商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義。“可以用三個詞來概括中國共產黨政治協商工作的主要目的,即凝聚共識、凝聚力量、形成合力。”第四,準確把握政治協商的性質定位。
“應該在新型政黨、全過程人民民主、法治建設和黨的建設等幾個視角下解讀《條例》。”武漢大學黨內法規研究中心主任、法學院副院長祝捷教授指出,政治協商的基礎是“協”,關鍵是“商”,“《條例》是重要的黨內法規,目前媒體有一定解讀,但是沒有系統化研究,我們要抓緊開展相關研究工作”。
湖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鄒愛華教授,武漢理工大學柯育芳教授,武漢市社科院田祚雄研究員,中共武漢市委黨校翟一博教授,江漢大學李臘生教授、趙興教授、儲著斌研究員等專家學者,也從不同角度暢談了自己學習《條例》的體會。參加研討會的代表,還就深入開展人民政協理論與實踐研究,培養學術研究隊伍,開展學科建設,促進合作交流等相關問題進行深入探討。
(長江日報記者胡義華 實習生李瑤 通訊員湯紅娟 付壽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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