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各部門、各單位:
為了更好地保障師生員工安全出行,創建更加文明有序的校園交通環境,依據《江漢大學校園道路交通管理辦法》《江漢大學校園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強校園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4年11月1日起,校園電動自行車管理系統正式運行,未安裝校園通行標識牌的電動自行車禁止進入校園及在校內行駛和停放。
二、2024年11月1日起,將對校園內無校園通行標識牌、懸掛偽造通行標識牌等違規電動自行車進行集中清理。
三、2024年11月1日起,校園電動自行車管理系統開始自動抓拍校園電動自行車超速、逆行、違規帶人、不戴頭盔等交通違規行為,保衛處將對違規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通報所屬單位,不服從管理、違規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后果的,注銷其電動自行車校園通行標識牌。
四、2024年10月30日至31日,補充開展校園電動自行車實名登記及校園通行標識牌上牌工作,符合條件尚未辦理校園通行標識牌的車主可以繼續辦理。
保衛處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