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漢大學醫學院學生學籍注冊及異動辦理程序細則
(試 行)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依據《江漢大學學生管理規定》和《江漢大學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江校教〔2008〕21號),特制定本細則。
一、學籍注冊程序
1.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按學校規定的日期報到,每學年開學時還應按學校規定時間繳納學費。
2.教務處根據學生繳納學費情況進行網上注冊,未按規定繳納學費或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者不予進行網上注冊。
3.進行網上注冊后學生以班級為單位統一到教學辦公室辦理注冊蓋章手續。
4.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通過學生辦公室申請貸款或其他形式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后予以注冊。
二、轉專業辦理程序
1.學生可按學校有關規定申請轉專業。學校一年辦理一次學生轉專業事宜。學生在校期間只準轉專業一次。
2.申請轉專業學生向教學辦公室提交申請,并填寫《江漢大學轉專業申請表》。經學院領導集體研究后,報教務處參加學校統一考試,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由教務處審核。
3.準予轉出的學生憑《轉專業學習通知書》到教學辦公室對原專業所修課程成績進行認定,帶到轉入學院;準予轉入的外院學生憑《轉專業學習通知書》到原專業所在學院的教學辦公室對所修課程成績進行認定,到學院教學辦公室報到。由學院教學辦公室確定班級,并告知學生辦公室。
4.學生因身體方面的原因不能在所學專業繼續學習需轉專業的學生,由本人申請,家長簽字,持醫院診斷證明到校醫院確認,學生辦公室主任簽字,報教學辦公室。經學院領導同意,報教務處審核。
三、休學辦理程序
1.需休學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學院學生管理辦公室簽署意見。
2.學生網上下載《江漢大學學生休學審批表》(醫學院―教學管理―資料下載)并填寫(一式三份),家長簽字同意。
3.因病休學學生還需醫院診斷證明以及學校醫院審核意見。
4.學生帶齊上述材料到教學辦公室辦理。
5.教學辦公室主任簽署意見,分管教學院長同意,報教務處審批。
四、復學辦理程序
1.學生休學期滿,應當在學期開學前至第一周辦理完復學手續。
2.復學學生持有關證件,向教學辦公室申請復學。
3.學生網上下載《江漢大學學生復學審批表》(醫學院―教學管理―資料下載)并填寫(一式三份),家長簽字同意。
4.因病休學學生復學時還需醫院康復證明以及學校醫院審核意見。
5.教學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學生復學年級和班級。復學的學生均編入原專業的下一年級,當下一年級無后續專業時,由學校編入相近專業。
6.教學辦公室主任簽署意見,分管教學院長同意,報教務處審批。
五、學生試讀及解除試讀的辦理程序
1.每學年末,教學辦公室對學生所獲學分進行清理,對未達到學年最低學分要求的學生名單報教務處。
2.學院將教務處審批后的書面通知送交學生辦公室,學生辦公室通知學生本人領取,無法送交的按學校有關規定辦理。
3.學生應當在下發通知起兩周內,告知家長,并提出試讀申請。
4.學生填寫《試讀協議書》(一式三份,學生、學院和教務處出各存一份),家長簽字后交教學辦公室。教學辦公室簽署意見,經教學院長審核,報教務處審核批準。“試讀”手續辦理后,學生到教學辦公室辦理注冊手續,由教學辦公室確定“試讀”班級,再到學生工作辦公室報到;對于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及辦理完試讀手續并注冊的學生,學校視為自動放棄試讀,按退學處理。
5.經一年試讀達到其所在專業及年級最低學分要求以上的學生,本人應持《解除試讀申請表》、《試讀協議書》到教學辦公室辦理解除試讀手續,經教務處審批后以書面形式通知學生。
六、學生退學辦理程序
1.因經濟困難等原因,學生本人提出申請退學,學生辦公室應簽署意見。
2.因學業成績未達到學校規定的且試讀過1次,或者在最長學習年限內(含休學)未完成學業的學生,由教學辦公室出具相關材料。
3.對休學期滿,逾期兩周未提出復學申請或者申請復學經復查不合格且又不符合繼續休學的;經校醫院確認,患有疾病或者意外傷殘無法繼續在校學習的;未請假離校連續兩周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超過學校規定期限未注冊而又無正當理由的學生,由學生辦公室出具相關材料。
4.學生填寫《江漢大學學生退學審批表》(一式三份),家長簽字,交教學辦公室。
5.教學辦公室學籍管理人員填寫退學原因,主任簽署意見,分管教學院長同意,報教務處審批。
6.退學學生,應自學校批準之日起,在兩周內辦理離校手續。
7.學滿一年以上但未完成學校教育教學計劃的內容而退學的學生,發給肄業證書。
8.學生對退學處理有異議的,可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其程序按《江漢大學學生申訴處理辦法》辦理。
江漢大學醫學院